一、答辩安排
(一)参加答辩人员
每个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一人参加答辩。
(二)答辩时间
2015年3月7日(周六) 上午8:30-11:30🤾🏻♀️,下午1:00-3:00🩸。具体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件。
请项目负责人提前30分钟凭学生证到准备教室签到、等候。迟到30分钟及以上或未到者👨🏼🎓🧑🏽💻,视为放弃申报,不予答辩。
(三)评审地点
奉贤校区第四教学大楼A座👱🏻♀️🧔,具体答辩教室安排见附件。
(四)答辩方式
项目负责人现场口头陈述、答辩🚃,不能使用PPT。
答辩要求等详见“通知”及附件及“教室安排表” 附件下载:安排通知 教室安排表